• 通知公告
  • 关于龙赛医院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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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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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关于印发《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卫财务经便函〔2025〕34号)及省市卫健委相关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切实减轻患者预交金负担,我院秉持“简单易行、医患双方便于理解”的原则,结合我院近三年住院患者实际个人自付情况制定了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对我院上一年度住院人次前50%的病种住院预交金予以公示(附件1)

    1住院预交金是指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按本院规定预先交纳的住院医疗费用,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2患者入院时,接诊医师要根据患者身份(医保、自费)按照住院预交金额度表,在住院证上填写入院预交金收取额度。

         3对于无法确定医保身份的患者以及存在第三方纠纷的患者,按自费患者收取住院预交金。

         4、对于病情复杂、诊断不明的患者,按诊疗过程分阶段、梯次多次收取住院预交金,多病种可叠加收取;住院期间因病情发展导致费用增加较多,患者应及时补交住院预交金

        5、依据国家省市卫健委相关文件,倡导广大患者信用就医,对于未及时结算有欠费的人员,医院有权视具体情况予以追缴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本公示自2025年630日起执行,根据政策情况动态调整。

    感谢大家对我院工作的支持与理

    龙赛医院医院住院预交金收取公示--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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